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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管理办法

发布:2014年09月06日 浏览:2171

 

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教学管理办法

 

规范教学管理是有序开展教学活动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保障。为促进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教学管理规范化、科学化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 一、抓好师德师风建设

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,让全体教职员工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理论和精神,学习《云南民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。

1. 热爱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热爱民族教育工作,牢固树立为边疆地区培养人才的观念。

2. 教职员工爱岗敬业、热爱学生、进取奉献,做到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。

二、规范教学工作、严肃教学纪律、维护教学秩序

1. 根据《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教师工作规范》,规范完成课前准备、课堂讲授、实验实践课程教学、作业布置与批阅、考试与评价等教学环节。

2. 严肃教学纪律,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预防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发生。按照《云南民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及时、妥善处理各种事故。

三、教研室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

1. 组织教学准备。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领导和组织教师选择或编写教材、教学参考书、电子教案等。

2. 教学过程管理。随时检查、督促教师按计划进行教学活动;组织教师相互听课,观摩教学,开展教学评议和经验交流活动。

3. 师资培养和管理。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,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、教学能力,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,充分发挥中、老年教师的作用,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工作。

4. 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。积极申报教学研究项目,探索教学改革。

5. 教学反馈和调控。做好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;开展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评价,组织确定考试方式、考题和评分标准,组织好评卷和成绩登记工作,并对所有班级的成绩进行分析,找出存在的问题,总结经验教训,提出改进教学的方法。

四、加强教学督导

根据《云南民族大学教学工作督导条例》,实行学校、预科基地两级教学督导制度,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与指导,促进教学信息反馈,保证教学正常运行,深化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。

1.教学检查。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,检查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,如:备课、上课、辅导答疑、批改作业、考试考查、指导实验和毕业论文(设计)等实施情况。

2.调查了解教风、学风及师德建设情况,协作抓好教风、学风建设。

3.做好听课和课后指导,密切联系教师,不断提高授课质量。对于教学效果差的教师,应进行针对性连续听课,找出症结,帮助和指导改进。

4.积极开展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、教学评价、教学研究的有关咨询、论证工作。

五、重视学生评教

教学活动是学生与教师的双边活动,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、完善和运转,一方面要发挥职能部门和教师的作用,另一方面也应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。

1.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,每学期进行一次。评价结果保存作为教师考核依据。

2.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,吸收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工作。学生信息员定期向教学办公室反馈有关教学活动、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
六、建立、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

教学办公室和教研室协作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,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,及时反馈教学信息,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
1.根据《云南民族大学听课记录表》,对课堂教学进行科学、公正的评价。

2.组织学生评教工作。

3. 收集学生信息员的反馈资料。

4. 汇总上述评价信息,形成整体评价结果,及时反馈评价信息,督促意见建议的落实。

七、附则

1.本管理办法由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负责解释。

2.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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